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搜索

扫街网 : 关注民生,贴近生活,以扫街为题材的专业性网站!

查看: 1265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城镇居民医保待遇大幅提高

[复制链接]

454

主题

0

听众

5002

积分

版主

贡献奖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6-24 16:33:1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南阳消息  日前,南阳市政府出台新政策,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新政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南阳市城镇居民实施医保已经4年,由于政策深入人心,群众参保积极性高涨。目前,全市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人数达81万人,覆盖面达85%,已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2011年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又增加补助,为提高医疗待遇打下了良好基础。此次提高医保待遇是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作出的又一关爱民生的重大决定,必将给群众带来更大的福利。
  
  居民医保最高可报销15万元
  
  新政策将参保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由8万元提高到12万元,连续参保缴费满6年后,最高报销限额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
  
  根据新医改“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的精神,新政策加大了在基层看病的报销比例,参保人在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0%、65%,这有利于分流一部分轻病群众到基层医院就医。
  
  门诊规定病种及转外地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
  
  患门诊规定病种和转外地住院的参保人医疗费用较高,此次政策将这两项的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60%,使患慢性病病人通过门诊就可以得到长期稳定的治疗,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家庭负担。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平均提高13%
  
  参加医保的居民除住院可以报销外,门诊看病的报销比例分别由原来的45%、35%、30%提高到60%、50%、40%。
  
  门诊规定病种新增重性精神病
  
  重性精神病发病率占正常人群的1%,而且病人治疗不能中断,心理压力和家庭负担非常大,此次居民医保将重性精神病纳入门诊规定病种之列,对于重性精神病患者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至此,我市门诊规定病种增到6种,位居全省之首。
  
  调整待遇享受期
  
  医保管理更加人性化。我市4所大学每年秋季将有新生入校、毕业生走出南阳,走向社会,因此把大学生的待遇享受期规定为缴费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把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专、技校学生的待遇享受期统一调整为缴费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转播转播0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支持支持0 反对反对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网站地图|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排行榜|扫街网 ( 沪ICP备12046462号  

GMT+8, 2024-4-26 20:35 , Processed in 0.086528 second(s), 3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