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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自5月1日起,醉驾一律吊销驾照 [打印本页]

作者: 海清清    时间: 2011-4-21 15:20
标题: 自5月1日起,醉驾一律吊销驾照
  
        笔者获悉,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明显加大了对醉驾的处罚力度,醉酒驾驶机动车辆拟将一律吊销驾照,并在5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
  
  本次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改,主要是考虑到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刑法增加了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作出刑事处罚的规定,是为了和刑法修正案(八)相衔接,从而更好地有效惩治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醉驾一律吊销驾照。新修订的刑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明显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根据最新的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道路交通安全法本次修改或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直接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醉驾将被直接吊销驾照,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将终生禁驾。
  
  另外,草案还将加大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这也是为了与刑法修正案(八)对醉酒驾驶违法行为刑事处罚的规定相衔接,从而加大犯罪成本”。对于酒后驾车行为罚金方面,处罚金额“至少涨4倍”,即从原来的200元起罚变为1000元起罚。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车暂扣驾照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本次修改或将改为“6个月”,第二次饮酒驾车或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作者: 笑熬浆糊    时间: 2011-4-21 23:32
和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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